2006年高招:独立学院,不愿断奶的“怪胎”?2006/7/24 9:05:00 阅读 参与讨论()


    短短两三年间,挂着公办大学牌子的独立学院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目前我国各类独立学院已有68万在

校生,但监管仍不到位,招生中违规行为频频曝光,教育部通知要严管。
教育部通知严管独立学院招生 规定“五个不得”
  近日,教育部专门下发通知严格管理独立学院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

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

;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
  二级学院要“六个独立”
  2003年4月,教育部专门发文:二级学院要与母体脱钩,把二级学院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对独立办学

条件、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文凭、拥有独立校园、独立核算财务的“六个独立”的国有民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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