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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7年课改高考基本能力考试说明2006-09-04 16:38:00 阅读 参与讨论()

山东省2007年课改高考基本能力考试说明1
(一)考试内涵

  “基本能力”测试是指对新课程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具备的适应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及科学与人文素养的考查。

  (二)命题指导思想

  1.基础性。试题设计注重考查考生应具备的适应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2.整合性。试题均采用综合题的形式,打破学习领域与学科界限,以研究主题的形式借助一定情境对各相关领域与学科知识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机械划分各学科所占分值的比例。

  3.导向性。命题导向应与学科课程目标相一致,试题设计应符合所考查学科能力的特点,正确引导高中按照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要求组织教学。

  4.开放性。命题设计应注重对考生多元思维与创新能力的考查,答案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和多样性。

  5.时代性。试题内容应贴近考生的日常生活与学习生活,反映时代变化,体现时代精神。

  (三)“基本能力”要求

  “基本能力”测试应以高中新课程的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人文与社会、科学六个学习领域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着眼于不同学习领域、不同科目间的有机整合和内在联系,借助一定的生活、生产和学习情境综合考查学生的各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基本能力”测试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九项内容:

  1.搜集、分析、组织信息并进行概括、推理、判断与策划的能力。

  2.观察社会生活,分析、解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3.观察自然现象,解释、说明生活中的科学问题,动手设计实验,运用科学方法探究自然规律的能力。

  4.在专题研究过程中发现问题、设计方案、调查探究、解决问题、撰写研究报告、以适当方式展示研究结果的能力。

  5.与现代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交流与处理、技术设计与应用的能力。

  6.基本的艺术感受、想像、体验、比较、欣赏、表达与评价能力。

  7.增强体质、健全心理、规划健康人生的能力。

  8.尊重生命、认识自我、孝敬父母、关心他人、服务社会、保护环境、热爱祖国、尊重民族传统的意识与情感。

  9.主动求知、敢于质疑、合作探究、勇于实践的科学创新精神。

  (四)考试范围

  “基本能力”的考试范围涉及高中新课程的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人文与社会、科学六个学习领域的必修内容。

  (五)考试形式与卷面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

  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的60%记入高考总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卷分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均采用综合题的形式。

  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由3—5个题组构成,共15道小题,每题2分,分值共30分。

  第Ⅱ卷由3—5道综合题构成,在每道综合题内部根据考查需要设计多种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填空、问答、识图、绘图等,分值共70分。

  (六)题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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