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有了新的调整,与以往相比,资助面和资助力度都有所加大。 新的《实施方案》规定: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等条件下,在评选特别优秀的学生时贫困生优先;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要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并要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等专业的学生倾斜;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由学校按每生每年1000—3000元、分2—3档划定比例,确定资助对象。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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