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迁户2007-11-22 16:24:00 阅读 参与讨论()

    新华网济南11月17日电 (记者 赵仁伟)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文件,决定自明年起,山东省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据了解,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范围,既包括省属各类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也包括各类民办高、中等专业学校,同时也包括省属的各类技工院校。而考入外省院校的山东省生源学生以及考入山东省院校的外省生源学生,仍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4年山东省实行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再继续实行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迁移户口到学校所在地的做法,不仅没有必要,而且造成了许多矛盾。一是增加了学生本人、大中专院校及公安机关的负担。学生入学和毕业时,都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费时、费力。二是形成了大量的“空挂户口”“口袋户口”,导致了人口统计数据的不准确、不真实;大量毕业生把户口滞留在学校,一些毕业生往往把户口迁移证随身携带,有的甚至损毁、丢失,成为无户口人员,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三是影响了政府的科学决策和各项行政管理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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