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体检要求放宽 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2007-4-7 8:20:00 阅读 参与讨论()

   据三湘都市报4月5日报道 从4月6日开始,长沙市所有的高考考生都将接受体检。记者今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长沙市负责高考体检的4家医院为长沙市中心医院、第一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
    据了解,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同时还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此外,由于视力及肝功能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为迎接考生体检,目前各所医院都做好了准备。长沙市中心医院准备了轮椅方便残疾学生和当天有特殊需要的学生;长沙市第一医院一楼大厅还专门为考生准备了早餐售卖点;长沙市第四医院准备了2个600平方米的考生休息场地,配备椅子及开水、电话。高考生体检时,医院体检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凭证出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体检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入场,否则按舞弊处理。

    据悉,考生体检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主检医院或高校招生体检站应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军检。军检分初检和复检,初检与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同步进行,复检在7月初进行。 (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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