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称高校可拒绝录取慢性肝炎等患病考生2007-4-13 8:09:00 阅读 参与讨论()

高考招生体检工作正在进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解释,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病人高校可拒绝录取。

 

高考招生体检工作正在进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解释,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病人高校可拒绝录取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查等专业可以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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