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称高校可拒收高血压或慢性肝炎等考生2007-4-14 8:12:00 阅读 次 参与讨论()
2007年 高考招生体检工作正在进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解释,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病人高校可拒绝 录取。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查等专业可以不予 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 录取的专业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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