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考办2007年起高考本专科志愿分开填报2007-4-20 8:40:00 阅读 参与讨论()

深圳招考办负责人强调从今年开始高考本科志愿与专科志愿分开填报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
深圳招考办负责人强调从今年开始高考本科志愿与专科志愿分开填报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
 
  2007年是广东省高中课改后新高考的第一年,省招生委员会日前正式下发的《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敲定”了今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昨日市招考办负责人就该《规定》进行解读。根据《规定》今年高考的本科志愿与专科志愿分开填报,这一点与往年不同。本科志愿从5月15日开始填报,专科志愿则要等到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从8月2日开始填报。
 
  7月5日开始录取
 
   深圳市招考办主任范坤介绍,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9日,英语口语考试时间为:4月17日、18日、19日。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本科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5日—25日,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日—6日。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保证录取场正常的工作秩序,高等学校必须在当批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录取。今年各高等学校进场录取及完成录取任务的具体时间为: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7月5日—12日;其中部队、公安院校7月5日—8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7月5日—20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1日—7月15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A类院校7月20日—7月23日;B类院校7月28日—7月31日。
 
  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8日—9日。
 
  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A类院校8月10日—8月13日;B类院校8月17日—8月20日。
 
  采用原始分计分和录取
 
  范坤介绍,与去年高考采用标准分不同,今年高考采用原始分计分和录取。高考普通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各考试科目组的总分按各考试科目组的科目考试成绩(原始分)累加合成。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原始分)合成。“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将作为考生录取的资格。
 
  今年高考体育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四科成绩(原始分)合成,体育术科以原始分计,作为体育考生入围分数线。艺术类考生的总分成绩则由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四科成绩(原始分)合成,艺术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艺术类考生入围的资格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凡术科考试属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术科考试均直接使用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学校一律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其他本科院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术科考试可直接使用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由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组织术科单独考试。自行组织术科单独考试的有关高等学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
 
  以1∶1至1∶1.2比例投档
 
  今年高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将根据招生计划,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结合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第一批高校录取时,设置文、理科优先投档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在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60分)以上的,优先投档。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为:考试成绩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50分(含5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其他的考生,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投档。
 
  另外,体育、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投档将根据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本省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或专业,将按院校确定并报省招办批准公布的投档原则投档。外省艺术院校,除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根据外省艺术院校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术科合格线),按广东省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提供考生档案,供院校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
 
  今年新增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高考录取。范坤介绍,普通高等学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公
 
  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据悉,今年高等学校在高考录取时,将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质、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规定》要求,高等学校必须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高等学校确有正当理由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必须在上报招生计划的同时报省招生办,由省招生办在《招生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否则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政策加分须公示
 
  范坤介绍,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省招委会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除政策规定的照顾外,本科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录取新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省招生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
 
  另外,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优先录取: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子女。②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③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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