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应届特困考生实施“两免一补”2007-5-8 8:31:00 阅读 参与讨论()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帮扶力度,沈阳市决定,2007年对全市应届高考和中考特困考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收报名考试费、电子摄像费、发放营养补助费,不让特困考生因为家庭困难等实际问题而影响考试。
    “两免一补”标准为,应届高考特困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120元、电子摄像费12元,发放营养补助费50元,每人合计182元。应届中考特困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60元、电子摄像费12元,发放营养补助费50元,每人合计122元。上述减免及补助资金预计约70万元,资金由沈阳市财政据实核拨。
    考生在进行考试报名缴费时,持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其中城镇特困考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其复印件,农村特困考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农村特困户救济证》及其复印件;填写特困考生情况登记表,经学校初审,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免收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摄像费,营养补助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进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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