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21日起办报到证2007-5-11 8:30:00 阅读 参与讨论()

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湖南将接待和办理2007届省外院校来湘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凡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湖南省均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湖南将接待和办理2007届省外院校来湘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凡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湖南省均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单位不同报到手续有别

  为方便各地普通大中专院校来湘就业的2007届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办理有关手续,联系到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报到,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毕业生去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备案登记,以便办理落户等手续。联系到市(州)、县(市、区)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报到,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毕业生去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到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备案登记,以便办理落户等手续。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毕业生,可将其派往“中心”报到,并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档案寄往接收单位。

  未落实单位直派“中心”

  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湖南生源毕业生,可直接派往“中心”,并将其档案寄往“中心”,“中心”可会同有关单位为其提供落户长沙市、档案代管等方面的服务。也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将其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档案随寄。

  省外毕业生到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关系迁移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原件材料。非湖南生源毕业生来湘报到时,须持经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盖章确认)。

  湖南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均不受理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带交的毕业生档案。凡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湖南省均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湖南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接待和办理2007届省外院校来湘毕业生的就业手续,接待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在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从火车站乘坐7路公共汽车至雨花亭站下,再沿新建西路西行200米即到。联系电话:0731-2816663、2816670。


  湖南省2007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5月21日至6月27日为集中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时间。集中办理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联系电话0731-281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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