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招生章程2007-5-16 11:29:00 阅读 参与讨论()

西北大学招生章程

 

   为做好西北大学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大学雄踞古都西安,领略秦汉雄风,弘扬盛唐文明,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全国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现设25个院系、69个本科专业,是国家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博士后流动站建站单位,具有教授资格审定权和自行遴选确定博士生指导教师权。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8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84个省级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3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690余人,中科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5个。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5500余人,外国留学生400余人。

    西北大学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公诚勤朴"为校训,形成了“团结、进取、民主、奉献”的优良校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是培养人文社科人才的基地,培育科学家的摇篮,我们热诚欢迎有志之士报考西北大学。

    二、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男女生比例(国防生除外)、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不作特殊规定。

    三、录取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2-5分。

  3、符合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4、艺术类学生的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情况下,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间平衡,按照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X30%]+[专业课成绩X70%]),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收费: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成本收费。

  住宿费:650元—1200元/年(住宿条件不同)。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02211(咨询热线)       网址:http://www.nwu.edu.cn

  邮编:710069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校址:西安市太白路229号(北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学府大道1号(南校区)

  六、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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