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可享四项优惠政策 北京5月18日电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18日指出,2007年秋季进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就读的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要求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 第二项优惠政策是师范生毕业以后,国家保证,只要他们到中小学工作就有编有岗,由省级政府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具体落实。 第三项优惠政策是师范生在任教农村服务的两年期间,学校为他们的继续教育、继续深造提供便利条件,他们可以上在职的教育硕士研究生。 第四项优惠政策是国家规定在不少于10年的协议期内,师范生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岗位。 他强调,对师范生实行免费试点,是中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举措。在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主要是要积累经验,为更大范围的推行创造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培养、培训、管理、待遇等一系列的关键环节,还需要配套措施跟进。 目前,根据6所师范大学的招生计划,2007年将有约1.2万名学子受惠于免费师范生政策,且大部分名额向中西部地区投放。 将建免费师范生淘汰机制 有人担心,免费师范生没有就业压力,有可能得过且过,无论素质高低都去当老师,最终导致教师队伍素质下降。宋永刚指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将建立必要的免费师范生激励、淘汰机制,以保证未来教师的素质。 他强调,报考6所学校的师范专业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因此免费师范生的生源是有保证的。入学后,6所师范院校也将按照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宋永刚表示相信绝大部分免费师范生会珍惜机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但是对于个别学生,学校在制度设计上也将提出具体处理办法。“不好好学习的,就有可能被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