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 567分 理工类 52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 530分 理工类 490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 430分 理工类 37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320分 理工类 290分 提前单独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其中公安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线以下20分。
借此机会提醒考生注意以下问题: 一、考生获得高考成绩的途径:一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二是报名信息卡上填写了有效的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的考生,可以获得省招办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的成绩信息,三是可以到县(区)招办查询,四是每个考生都可以接到一张由省招办统一打印的分数通知单。省招办为了对考生的成绩信息负责,没有向任何声讯台或其它中介机构提供过考生的成绩信息,也没有委托过任何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以外的机构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和信息咨询。 二、分数线公布之后,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报考了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请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体检、目测面试等工作。达到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分数线、且准备报考三本或高职的考生,请于7月4日到6日按照县(区)招办的统一安排填报三本和高职的志愿。 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8日正式开始。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外,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继续实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办法。高考成绩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尤其是前期志愿填报存在明显失误的考生,请不要错过填报征集志愿的机会。 四、再次提醒所有考生和家长,谨防中介诈骗。教育部明确规定,所有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和组织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级招办与高校的网上录取系统中完成;高校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保送生、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等特殊招生的名单;都必须通过省级招办向社会公示,方可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包括院校预留计划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所有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以上规定说明,任何游离于省级招办和高校网上录取系统之外、到处向考生和家长提供各种承诺的中介或个人招生行为,至少不是普通高校招生。其中以各种名义向考生收取或索要费用,更是明显的诈骗行为。省招办郑重承诺,只要分数达到录取线,志愿填报也合理,其中报考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的,体检、目测面试等项目也合格的考生,不用找任何人、不用花一分钱,一定能够录取。相反,分数达不到录取线,或者填报志愿存在严重失误,报考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体检、目测面试不合格的考生,找任何人、花再多的钱,也不能录取。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尤其是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家长,以冷静客观的态度,正视考试结果,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避免上当受骗。 最后强调一点,在高考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我们将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委和省政府的各项要求,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让高考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使考生满意、院校满意、社会满意,省委和省政府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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