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录取日程确定 体艺类录取设平行志愿2007-7-12 11:46:00 阅读 参与讨论()

体艺类录取首设平行志愿 据丁晓昌介绍,今年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仅有以下几点与去年有所不同:①将公办本科院校的师范专业放在提前录取批次。②体育类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③对民办本科学校、独立学院录取新生在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增加寄发录取信息确认表。据了解,今年江苏省继续采用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志愿的方式。普通类继续设置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不断降低考填报志愿的风险。
 
    体艺类录取首设平行志愿
    
    据丁晓昌介绍,今年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仅有以下几点与去年有所不同:①将公办本科院校的师范专业放在提前录取批次。②体育类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③对民办本科学校、独立学院录取新生在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增加寄发录取信息确认表。据了解,今年江苏省继续采用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志愿的方式。普通类继续设置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不断降低考填报志愿的风险。
    
    体育类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两种。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三种:⑴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按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⑵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⑶省教育考试院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其它实行专业校考的院校(专业)的考生,由高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今年招生录取日程已确定
    
    今年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将于6月27日至30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师范、航海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30日至8月1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招生录取日程具体为:提前批次高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7日,其中体育类、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8至23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6至21日;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22至27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等)为8月6日至11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为8月12至18日;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15日至20日录取;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21至26日;有关高职(专科)院校的后期补录工作将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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