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范例]美文欣赏:朝花朝拾2007-8-10 14:50:00 阅读 参与讨论()

在我的理念中,怀旧是一种自虐,是一种消极、低调的生活方式,可是我总是莫名其妙地回忆起过去的一切,回忆是强行冲出的,虽我以前拼命地压制。陷入情绪的低谷中,感觉很郁闷,只想从旧日的欢乐中得到点安慰,于是跌入与现实对比的沉思中,往复着……

现在,顺其自然是最好的应对方法,给回忆一点生命之火,让其自生自灭吧!

鲁迅在夕阳之年采摘童年之花,便有了《朝花夕拾》,而我,正当朝日之年,于是便有了《朝花朝拾》。

朝日之年拾掇朝日之花。

花,除了艳丽夺目的是花外,暗淡无色的也是花,只不过是残花而已。把好花、残花拾掇在一起便成了花的整体。莎士比亚评判过善与恶:我们所称之为恶的东西,只是善的一个方面,对善的存在是不可缺少的,与之构成一个整体,如同热带需要炎热,拉驳兰要上冻,以至产生了一个温暖的地带一样。花,正是如此。

泪眼依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

苏轼总算也有知心人,可是我却不及他的万分之一,即便质地相同却有着天壤之别。我向来认为自己的心理像金刚石一样坚固,却被往事东拉西扯,扯成了畸形。我看不起自己了。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我不属于这类人,而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猛士,可我想我在鲁迅笔下并不是猛士,因为“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于是我不得不把“猛”改成“懵”了,我是地地道道的“懵士”。应对着回忆的挑战,只得“零丁洋里叹零丁”。

尘埃在光影中舞动,像顽皮的小精灵窥探着我的风华,我无所谓,但我不想我的过去被尘埃掩埋,于是拿出与人分享。

我的“世界经验”不丰富,林语堂说过:“当一个人夸说他得到了更多的尘世经验时,他的神经也会变得更不敏锐,更加麻木迟钝。”我渴望两者的完美结合,既不想天性在平和中死去,也不想自己是个无知的小童,更不想做个看破红尘的小和尚。

通常两种极端的中和才是好的。如儒教的作为和道教的不作为合成了新的思想:“中庸”,它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对于将来,我不想成为玩世这,也不想成为世玩者,理想的状态便是在“中庸”中度日林学者把“中庸”阐述为:做个半有名半有功的人,在懒惰中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穷到付不起房租,而有钱不至可以完全不工作,或可以随心所欲地帮助朋友;长笛会吹,可不十分高明…………“这是生活的最高境界,很可贵,至少中国人只有及其少数到此地步,极端的人太多才导致“一个中国人一条龙,三个中国人一条虫”理论的出现,我不想做虫虫一族,只想当顽主。

班上有人说我是傻子,我问这是褒是贬,他们说是中性偏贬,于是我仰天长笑,笑他们只知道傻子的字面含义,殊不知庄子继老子“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的名句而说过“弃智”,林语堂评论过“最有智慧的人常常假装做傻瓜”,郑板桥也说过“难得糊涂”柳宗元更是把门前的山叫“愚山”,屋前水称“愚溪”。我并不是傻子。

我有性格,但不强烈;我有思想,但不积极,我有人生,但不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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