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8年教育部批准39所高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008-1-4 10:15:00 阅读 参与讨论()

2008年教育部批准39所高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有39所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专业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自主招生。这39所高校是: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按湖北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以上院校招收艺术类专业可以不考虑湖北省联考成绩,即,未参加全省美术类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145分的考生,可以参加这些院校组织的校考,高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本校合格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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