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基本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各地正组织考生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高考报名工作秩序,有效打击、遏制各类违规报名行为,杜绝“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从源头上确保高考报名信息客观公正、准确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日前就做好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违规报名行为进行了部署。 安徽省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已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手续的下列人员,均属本次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对象: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至2008年9月1日,在安徽省常住户口和学籍不满2年报考者(跟随父母户口迁入安徽省和本人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转户者除外); 5.伪造报考证件(明),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将经过以下四道程序: 一是各高考报名点自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各高考报名点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落实专人,对本报名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的重点是本报名点接受的非本校应届考生中是否存在以上5类违规考生。自查工作结束后,报名点要将自查结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对本校应届生报考者的公示按班级进行,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公示,要另列报考者身份的详细说明。公示期满后,自查审核结果上报县(区)招生考试机构。 二是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复核。根据各报名点自查结果,县(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复核。对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要将2008年报考人员数据库与该届考生相对应的2005年中考报名库、高中教育学籍、高中会考成绩库进行横向比对和校验;对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及持省外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要认真复核报考者提供的原始材料,主动协调并取得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支持,逐人排查。复核结果在县(区)教育网上公示后,上报市招生办公室。 三是市招生考试机构审定。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市范围内的高考报名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抽查,确保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各报名点、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维护本区域内高考报名秩序的责任。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本市高考报考者资格审查情况书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是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重点抽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和掌握的情况,会同省公安厅户籍管理部门适时进行抽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报名点要站在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维护广大皖籍考生合法权益的角度,从源头抓起,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招生政策,依法及时清退各类违规违纪报考者。一旦发现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为违规违纪报考者提供方便,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予以严肃处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发现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制作假证、为违规报考者提供方便等线索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报告上级招生考试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举报电话是:0551-3609538,3609561, 0551-3612550。电子信箱:jiancha@ahedu.gov.cn。
鉴于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考报名工作均已陆续展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被审核清退的报考人员及时返回原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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