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湖北大冶市一位民警身着便装在东风路机警地搜寻着小偷的身影。据悉,大冶市公安局为增强民警保护民生的意识,要求61名拟提拔的男民警,每人必须在2009年元旦节前抓获一名小偷。(12月11日《长江商报》) 想升职吗?元旦前必须抓一个小偷来。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太滑稽了,这不是逼着升职警察造假吗?”“要是没有那么多小偷咋办?”“形式主义,注定要沦为走过场”……质疑之声在互联网上此起彼伏。 “抓贼升职令”是形式主义吗?实话实说,我并不这么看。对此嗤之以鼻的人,一定没有仔细阅读新闻,就盲目跟风而起。我们先来看该“令”出台的背景,时下已近年关,大冶城区侵财类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也就是说,面对盗窃行为高发的大环境,警方这才“突发奇想”,让拟提拔的民警上街抓贼。由此来看,大冶警方其实是结合实际进行的一场“提拔考试”,是考察机制的创新。 还需要指出的是,这61名拟提拔的民警将成为“三级单位负责人”,这说明他们未来的工作岗位是基层派出所,将直接战斗在“保境安民”的第一线。既然如此,让这些即将派驻基层的领导提前温习一下抓贼的本领,有何不可呢?反过来说,一个基层民警,如果连抓小偷的本事都没有,又何谈尽职尽责呢?所以,这既是一种有益的工作体验,又是一种能力的锻炼,更是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增强。 至于说到他们是否会“弄虚作假”,其实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我不相信,为了升职,这些民警能凭空“造”出“小偷”来,而即便是“伪造”成功,也不可能通过上级“验收”。退一步来讲,即便是“天下无贼”,这些民警苦苦守候也抓不到小偷,也不是什么坏事。其实,切入到现实生活中,连我等普通百姓都能在生活中发现小偷的蛛丝马迹,何况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只要民警们用心尽力,抓一个小偷的要求并不苛刻。 在我看来,“抓贼升职令”是体验而非形式,是考察科目而非作秀,虽然在方式方法上还有待完善,但这种理念却值得肯定,我们对此不妨多一些宽容。如果非要说这是形式主义,那么我也要说,小偷抓一个就少一个,就会让百姓少遭受一些损失,社会治安多一分保障,这种形式走了也比不走好。 日日最新时事 月月时政汇总 把握时政前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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