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关08年高考招生方案细则2008-2-11 9:40:00 阅读 参与讨论()

上海市教委2月7号上午发布2008年度上海普通高校招生办法。08年上海市计划招生数约为15万人(含招收外省市生源计划)。08年起上海将对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08年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分别增加至500人;上海8所教育部所属高校同济大学、东华大学等全部纳入自主选拔试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杉达学院等16所院校将进行专科层次的自主招生,专科自主招生计划为10000人。

据透露,08年继续对报考外地高校的本市考生加20分投档。志愿填报仍分为本科志愿考前填报和高职高专志愿考后填,第一次填报时间为08年5月中旬,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至8月初。

2月7日上午,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解答了08年起实施的“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这一改革的原则是:分数优先,减少考生风险,缓解考生心理压力,以确保高考招生的择优录取。08年,“平行志愿”仅限于一本、二本、高职专科招生,零志愿、提前批及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

每所院校设6个志愿

“平行志愿”填报时,如果选择一本、二本的,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4个志愿院校;如果选择高职专科的,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8个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愿意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高考后,一本、二本、高职高专各批次资格线上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绩(含各种加分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如某考生填报了A、B、C、D四所院校,投档时先看A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如果A院校额满,再向B院校投档,如B院校额满,再投向C院校……依此类推。招生院校获得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

据介绍,在投档时,如果考分相同,还要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文科如果考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再看外语;理科如果考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再看外语。另外,实施“平行志愿”后,为保护考生利益,各院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鼓励报外地高校

08年上海本地考生报考外地高校在平行志愿中,也体现鼓励政策: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录取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进行。如果此时外省市院校还有剩余名额,又同意降低分数录取,可提出降分录取申请。降分投档的最大幅度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数线,二本可降到规定控制线。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需考生提出申请。

对于自主招生的考生,“平行志愿”中也有特别的规定:凡通过某院校自主考试的学生,本人明确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该所院校,考试院将在投档时先投档给该院校。

作出“三不改”规定

上海08年在高招中作出“三不改”的规定:第一,考生的志愿表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第二,实行平行志愿后,不允许已录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第三,考生两次填报志愿后,均须将考生填报信息存档,各教育机构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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