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题: 2009年高考试题——文综(辽宁、宁夏卷)第41题 命中试题:江苏省兴化市2009年高考考前冲刺试卷(二)(历史)第66题 命中分数:8 命中展示:辽宁卷41题命中8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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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分)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土地须“明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如有纠纷,“只凭契照为之定夺”。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佃户)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予凭由,方许别住。多被主人折勒,不放起移。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果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摘编自《续资治通鉴》等 材料二 知大名府韩琦言:“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农,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所立条约,乃自乡户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借。” ——摘编自《宋史·食货志》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其中制度规定的目的。(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相关制度规定的历史背景。(5) 答案:(1)目的:材料一:规范租佃关系,抑制地主对佃户的人身约束;协调租佃纠纷,维持生产进行。材料二:保护自耕小农,抑制兼并,增加国家收入。 (2)历史背景:租佃契约关系普遍化,自耕小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土地兼并加剧,政府根据社会变化在政策上进行调整。
6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生民之道,食为大 。……是故土地,本也。……土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终不得而食也。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北宋《平土书序》 材料二 平籴(买入粮食)之法行,则农人秋粜(卖出粮食)不甚*,眷籴不甚贵,大贾蓄家不得豪夺之也。而官之出息常什一二,民既不困,国且有利,兹古圣贤之用心也。 ————北宋《富国论》 材料三 “及神宗朝,荆公(指王安石)秉政……后人但言其法为百姓害。而不知其移气心,便风俗为朝廷之害,其害百姓者,可以一旦为更。而其害于朝廷者,则数十百年,滔滔之势一往而不返也。” ————《日知录.宋世风俗》
回答: (1)材料一主要反映当时土地方面存在什么突出问题? (2)从材料二可推断出粮价方面存在什么突出问题? (3)针对材料一和材料二反映的北宋社会问题,王安石推行了哪些新法?其结果怎样? (4)材料三对王安石变法持什么态度? 答案:(1)当时土地兼并、土地不均现象严重。(2)富商大贾控制粮价从中渔利。(3)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最终被废除,但取得了一定成效。(4)态度:否定,认为变法危害甚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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