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大学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1年重庆大学继续在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科特长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类型:
第一类外语保送生:招生范围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推荐或自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的保送预备生),学校主要包括:
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长春外语学校、厦门外语学校、深圳外语学校等。
第二类其它保送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7)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类外语保送生:
1、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
2、招生计划:40--50名
■英语35--40名(其中从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中选拔零起点日语专业学生5名,德语专业学生3-5名)
■日语(高起点)5--10名
■德语(高起点)0-2名
3、报名方式:由外语学校推荐或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自荐,考前在我校招生考核组抵达后完成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时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重庆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登记表(登记表在此下载http://zhaosheng.cqu.edu.cn/bmxt/index.asp)、自荐信(亲笔自荐信,字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及优势、成长经历及感悟、性格特点与志趣、大学规划及设想等四部分)以及1名中学老师或校长的亲笔推荐信、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交给我校招生考核组带回)。
4、考试安排:我校派招生考核组到各外语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
■英语专业:英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日语专业:日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德语专业:英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5、考试时间:2011年1月4-14日(各学校考试具体时间由重庆大学与各学校联系后确定,并由所在中学通知学生)
6、划线公示:我校实行统一划定最低资格线,根据达到资格线上的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各学校的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以及中学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外语保送合格生。
7、招生录取:学校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出)。
第二类其它保送生:
1、招生计划:45名
2、招生专业:全校本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外语专业需参加专业考试)
3、报名办法:属于保送条件第1、7条和第2、3、4、5、6条的保送预备生分别按照“重庆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第二类纸质材料要求进行报送并注明为保送生。
4、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相应考试。【保送预备生须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若因时间关系报名时教育部阳光平台各省保送预备生名单中尚未公示但属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是否成为保送预备录取人选以教育部公示为准。考试合格但未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各省保送预备生名单中公示者,可自动转为我校自主选拔合格学生,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5、考试要求:资格审查通过者,属于保送条件第1、7条的保送预备生须参加重庆大学自主选拔第一类测试即“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2011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属于保送条件第2、3、4、5、6条的保送预备生须参加重庆大学自主选拔的第二类测试即“重庆大学学科特长生测试”。详细考试要求请查询“重庆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考试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及时查看!
6、考试安排:考试地点:重庆大学A校区(具体开考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第一类:2011年2月26日
上午: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包括语文、英语),时间:3小时;
下午:数学与物理水平测试(包括数学、物理),时间3小时(其中文科考生只参加数学测试)。
第二类:2011年2月27日
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综合面试+特长面试)
7、划线公示:根据学业能力测试或学科特长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重大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平台、考生所在中学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重庆大学2011年保送合格学生。
8、招生录取: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拟录取保送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学科特长以及我校考试成绩安排专业(未参加第二类中建筑成规类专业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学校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出)。
三、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五、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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