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汕头市2010年高一级学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竞赛与高二级学生古代诗文阅读能力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高完中: 为落实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夯实学生的语言基础,提高学生语言应用表达、阅读鉴赏古诗文的能力,结合我市高中语文新课程实施的情况,按照计划,定在本学期举行高一级学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竞赛与高二级学生古代诗文阅读能力竞赛。为切实组织好这两项工作,现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并参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科考试大纲》有关“语言文字运用”“古代诗文阅读”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竞赛内容。 二、竞赛形式:分初赛和复赛,以纸笔测试进行,竞赛题型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客观题约占60%,主观题约占40%)。 三、实施办法:竞赛分初赛和复赛,高一、高二级同时进行。 (一)初赛 1.时间: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下午2:30—4:00。 2.参加对象:我市本届高一级学生、高二级学生。 3.组织方式: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评分标准制定由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所属学校初赛工作由区县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及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 4.各高完中按时组织竞赛并组织统一评卷、统计成绩,做好质量分析,并于5月20日前将“高二级学生古代诗文阅读能力竞赛参赛报名表”、“高一级学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竞赛参赛报名表”(见附1、附2,在“高考资源网” http://www.ks5u.com“本站公告”栏可以下载)报送区县教研室(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研室),由各区县教研室收齐后于5月25日报送市教研室(stjyslrq@126.com) 5. 竞赛名额确定:各校按参加初赛的学生总数的0.5%确定上报对象。 (二)复赛 1.时间: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下午3:00-4:30 2.考场设立:⑴潮阳实验学校考场(安排潮阳区、潮南区、濠江区的考生);⑵汕头林百欣中学考场(安排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直属学校及南澳中学的考生)。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 各高完中应于4月30日前,将参加初赛学生数报送区县教研室,区县教研室收集统计后,在5月5日前将订数报市教研室。 2.复赛时各校应指定带队教师,安排参赛学生提前30分钟签到,领取准考证,进入试室,参加复赛。 3.有关说明 (1)上述两项比赛以自愿为原则,不收取任何组织费用。 (2)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和对于初赛试卷的印制要求,需要委托汕头市金平区育兴印刷厂印制初赛试卷的,印刷厂印制初赛试卷工本费(含答题纸)标准是:每生每项1元(分“高一级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竞赛”与“高二级学生古诗文阅读能力竞赛”两项),由学校在一费制范围内支付,各校应于4月30日前将款项直接汇到“汕头市金平区育兴印刷厂”(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市外马支行,帐户:44101301040006926),同时应将参加初赛学生数报送区(县)教研室。 (3)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指导教师也发放证书)。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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