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招生考试院院长朱华山在北京表示,拟考虑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22分,并纳高 考成绩。 朱华山表示,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拟定了《云南省2012年新课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 方案》,建立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高考)三位一体的招 生考试评价体系。高考科目为3 综合 综合素质评价 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测试根据考生原始成绩量化为相应等级和分数,量化分数直接计入高考成绩,分值约 为22分,每一科满分为2分(60分到69分计0.5分,70分到79分计1分,80分到89分计1.5分,90分 到100分计2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量化等级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重 要参考依据。此外,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有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部分构 成。 “做出这样的考虑,一方面希望学生不要因学业水平测试增加负担,一方面则希望能够通过招 生录取这一环节倒推教育改革,打破考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怪圈。”朱华山表示,学 业水平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标准将由高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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