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高考听力考试 可考两次取最高分2010-3-30 9:00:00 阅读 参与讨论()

从2010年起,天津市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不再随同其他统考科目一并进行,考试时间由6月份调整至3月份举行。

   从2010年起,天津市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不再随同其他统考科目一并进行,考试时间由6月份调整至3月份举行。

  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首次单独组织的2010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27日将在天津市20个考区、71个考点、2397个考场举行。

  本次调整在保持高考科目设置不变、考试内容不变、命题依据不变的基础上,只对高考英语科目听力和笔试的分值、听力考试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调整,高考英语科目总分值仍为150分,其中听力分值由30分调整为20分,听力试题由20道小题调减为15道小题。笔试分值由120分调整为130分,笔试考试时间仍为100分钟。

  听力考试的调整还增加了考生的考试机会。考生可以参加英语听力考试AB两套试卷的考试,每套试卷的分值均为20分,两套试卷的题型、题量相同。为减少考生往返,AB两套试卷的考试安排在同一场次进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调整是遵照天津市按照渐进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和探索高考部分科目放在平时考的思路,结合目前的中学教学和高考组考实际进行的,调整后的英语听力考试仍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的主要目的是贯彻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坚持对英语教学的正确导向,同时也为了增加考生考试机会,减轻考生考试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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