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暂不变2010-3-30 9:46:00 阅读 参与讨论()

目前,少数省市已经开始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江苏的照顾加分政策暂无调整。
    据介绍,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包括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此外,还有部分考生在和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这类考生主要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也可享受这样的优先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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