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中课改今秋全面实施
三年内分五阶段推进 构建发展性教育评价体系 教师业绩考核纳入其中 近日从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10年秋季开始,兰州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改,此后逐年分步推进。至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所有年级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 兰州市教育局局长何泳忠表示,兰州市从2007年开始就组建了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讲师团,对全市高中教师2万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从现在起到9月份,兰州市将启动新一轮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工作,并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参加通识培训,组织全体高中教师进行学科培训、课标培训和教材培训。目前,兰州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比较突出,全市60多所高中学校有10余所在农村,与城市学校相比,实施新课程的问题更多、难度更大。为了让农村高中顺利进入新课改,兰州市将加强城乡之间的帮扶和区域校际之间的合作,城区条件好的高中将帮扶条件较差的农村高中,通过联合开发课程资源、对口帮扶、送教下乡、资源共享、建立课改联系人制度等方式,帮助农村高中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方案》解读 三年内分五阶段推进 会议下发的《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立以三年发展规划为主线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分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3月—2010年8月);实施操作阶段一(2010年9月—2011年8月)、实施操作阶段二(2011年9月—2012年8月)、实施操作阶段三(2012年9月—2013年8月)、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9月)共五个阶段。为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兰州市成立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指导组,下设8个项目研究组。同时,成立15个学科指导组。 课程设置分必修和选修 方案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和优势特色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定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表,每学年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各普通高中要加快特色学校建设步伐,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个性突出、特色鲜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各普通高中学校在保证开设好全部必修模块的同时,要制定选修课程的开设规划。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建立比较完善的课程开发、更新制度与机制,有丰富的课程资源和校本课程,能够开设70%的选修Ⅰ模块,并形成一批深受学生欢迎,能提供示范、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和研究性学习项目;市级示范性高中应能够开设60%的选修Ⅰ模块,开好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初步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一般中学应能够开设50%的选修Ⅰ模块;各学校要努力发掘本校课程资源,开设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的学校课程;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逐年提高开设率。 构建发展性评价体系 与方案配套的《兰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各高中学校要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历程。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等多种方式,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和健全人格作为评价的重点,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同时,各高中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机制,改变以高考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唯一依据的片面做法,要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兰州市教育局、市教科所和课程项目组将依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着重对各高中学校的课程建设工作从设置、教材编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和评估,帮助学校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和总结。 课改纳入教师业绩考核 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兰州市政府设立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师资培训、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总结经验以及办学条件的改善等各项工作。同时,兰州市教育局将陆续出台有关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督导评估、质量监测、设施装备等系列文件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规范、有序、科学推进。 在教师编制上,兰州市人社、编制等部门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实际班数、学生数,落实教师编制,为学校配备相应的教师,保证各类课程的正常开设。另外,与方案配套的《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监控与评价工作方案》将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专项调研和评估监控机制,将课程改革和新课程的实施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评价和教师的业绩考核中,每年对课程改革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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