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招生政策14大变化 本专科同步填志愿2010-6-5 10:32:00 阅读 参与讨论()

2010湖南省高校招生在去年基础上对招生政策和录取方法进行14个调整。

  变化四:将去年“农林、航海、地矿等本科院校以及我省1999年以来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在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批次线下考生不填征集志愿,降分投档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调整为“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院校以及本省院校(含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志愿为依据。”今年生源不足的省内学校均可参与降分投档。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帮助民办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完成招生任务,又能满足广大考生的上学愿望。

  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增多

  变化五:扩大自主招生和单独招生试点高校。今年增加湖南师范大学为我省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其试点规模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2%,考生可在6月9-11日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审查合格后于6月17日进行复试。单独招生试点学校由原来的五所扩大到省属八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共13所),试点规模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以内,此项单招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

  变化六:外省院校本科艺术专业(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其他院校艺术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二本的60%调整为65%.

  变化七:今年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变化八: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数据采集由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操作。

  变化九:调整省内高职院校的特殊专业降分投档依据和时间。将投档依据由原来的“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次填报的高职专科批志愿”改为“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投档时间由原来的“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改为“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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