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即将结束,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高考录取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入了活跃期。招考部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一定要相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千万不要偏听偏信中介组织或中介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实际上,无论高考诈骗手法怎样翻新,其诈骗内容无甚差别,主要有以下八种。
骗术一:散发虚假招生信息。近年来,网络诈骗成为高考诈骗的主流。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等散布虚假招生信息,乱发邀请函,擅自组织部分高校举办所谓高考招生“咨询会”、“说明会”,欺骗考生及家长前往,收售门票费、中介费等。个别招生院校及考生家长不明真相,上当受骗。
骗术二:冒充高校工作人员。有些不法分子谎称自己是某高校招生代理人员或招生工作人员,或与高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吹嘘自己有特殊的机会和方式将考生送进大学校门。“鼓励”考生填报其志愿,并暗示可以“帮忙”,以疏通关系等为由骗取家长财物。
骗术三:混淆各类教育形式。目前,很多普通高校包括一些重点大学,既通过普通高校招生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也通过其他形式招生举办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等。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各类教育形式,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获取钱财。
骗术四: 承诺百分百就业。目前有个别民办院校、高职学院招生宣传中公然写着“保证100%高薪就业,保证安排工作”等字眼,颇能吸引家长和考生的眼球。而事实上,这些学校对学生的就业根本没有多大帮助,百分百就业更是空谈。有的并不具备发放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学校也来鱼目混珠。“承诺就业”不过是招揽生源的幌子,考生及家长必须审慎选择。
骗术五:谎称有某校“内部指标”。有的不法分子伪造印信证件和录取通知书,违法设立某高校咨询处和咨询电话,并假装“有路子”,谎称掌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后入学”,骗得定金而逃之夭夭。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提前收费肯定是骗人骗钱。
骗术六:曲解“自主招生”涵义。有些非法中介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可以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事实上“自主招生”中考生必须通过院校测试合格,录取必须在省本科一表线上通过网上进行,录取结果全部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钱可搞定,考生和家长最易因此受骗。
骗术七:假借军校名义招生。军队院校及地方高校国防生招生,考生不但要参加文化课统考,还必须经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必须经网上录取并以网上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所谓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将来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均属诈骗。2008年起,军队院校已停止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
骗术八:冒名寄发录取通知。有些考生家长在得知录取结果后,因需提前订票等原因急于获得录取通知书,有的骗子便借机骗取考生考号、姓名、录取院校等信息,再通过邮局、快递公司等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其银行账号,骗取家长钱财。考生及家长通过“龙招港”核实确已被录取后,应向录取高校进行电话或网上联系,不可轻信某个人的“善意”的谎言。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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