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0年普高招生《考生指南》2010-6-15 10:36:00 阅读 参与讨论()

河南: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十、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我省是个考生大省,招生计划有限,升学机会难得。在报考时,每个考生都签订了《诚信高考承诺书》,如果被录取后不报到,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影响下一年的报考和录取。明年将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新高考方案,考试内容和考试模式等都将有所改变,如果放弃今年的入学机会,明年考试和升学的难度会更大。

十一、高度警惕招生诈骗活动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他们的主要伎俩,如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或者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标榜或暗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借口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图谋钱财。往年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各种传言。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并印发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及家长识别、防范诈骗的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招生部门反映或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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