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考试大纲以教育部2009年新颁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为依据,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三项技能和四项能力(计算技能、计算工具使用技能、数据处理技能和观察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思维能力)。对考试内容的要求分为三个层次: 了解:初步知道知识的含义及其简单应用。 理解:懂得知识的概念和规律(定义、定理、法则等)以及与其他相关知识的联系。 掌握:能够应用知识的概念、定义、定理、法则去解决一些问题。 本考试大纲所涉及的考试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基础模块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规划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
考试范围和要求
一、集合 1.理解集合的概念;理解元素与集合的关系、空集。 2.掌握集合的表示法、数集的概念及其相对应的符号。 3.掌握集合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 4.理解集合的运算(交集、并集、补集)。 5.了解充要条件。 二、不等式 1.了解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2.掌握区间的基本概念。 3.掌握利用二次函数图像解一元二次不等式的方法。 4.了解含绝对值的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三、函数 1.理解函数的概念。 2.理解函数的三种表示法。 3.理解函数的单调性与奇偶性。 4.了解函数(含分段函数)的简单应用。 四、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 1.了解实数指数幂;理解有理指数幂的概念及其运算法则。 2.了解幂函数的概念。 3.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图像与性质。 4.理解对数的概念(含常用对数、自然对数)。 5.了解积、商、幂的对数运算法则;掌握利用计算器求对数值( , , )的方法。 6.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和性质。 7、了解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实际应用。 五、三角函数 1.了解任意角的概念。 2.理解弧度制概念及其与角度的换算。 3.理解任意角正弦函数、余弦函数和正切函数的概念。 4.掌握利用计算器求三角函数值的方法。 5.理解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 、 6.了解诱导公式: 、 、 的正弦、余弦及正切公式。 7、理解正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8、了解余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9、了解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 10、掌握利用计算器求指定区间内的角度的方法。 六、数列 1.了解数列的概念。 2.理解等差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前n项和公式。 3.理解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前n项和公式。 4.了解数列实际应用。 七、平面向量 1.了解平面向量的概念。 2.理解平面向量的加、减、数乘运算。 3.了解平面向量的坐标表示。 4.了解平面向量的内积。 八、直线和圆的方程 1.掌握两点间距离公式及中点公式。 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与斜率。 3.掌握直线的点斜式方程和斜截式方程。 4.理解直线的一般式方程。 5.掌握两条相交直线交点的求法。 6.理解两条直线平行的条件。 7.理解两条直线垂直的条件。 8.了解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 9.掌握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 10.理解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11.理解直线的方程与圆的方程的应用。 九.立体几何 1.了解平面的基本性质。 2.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的判定与性质。 3.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所成的角。 4.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垂直的判定与性质。 5.了解柱、锥、球的结构特征及面积、体积的计算。 十、概率与统计初步 1.理解分类、分步计数原理。 2.理解随机事件。 3.理解概率及其简单性质。 4.了解直方图与频率分布。 5.理解总体与样本。 6.了解抽样方法。 7.理解总体均值、标准差;用样本均值、标准差估计总体均值、标准差(可用函数型计算器计算)。 8.了解一元线性回归(可用函数型计算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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