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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简章2011-1-10 11:13: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1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1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备教育部2011年规定的保送资格,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须为英语(论坛)语种考生。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30名。

三、招录程序

(一)考生须在2011年1月10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zb.cpu.edu.cn)报名,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1.《中国药科大学2011年保送生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

2.高中阶段情况自述(1000字以内,手写);

3.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处印章)。

(二)信封正面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1年2月25日;南京市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1年2月26日;南京市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

3.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测试形式:笔试

(五)招生办公室将测试结果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和专业。

(六)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和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论坛)”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考生的保送生预录取资格。未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名单之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七)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录取政策

(一)外国语学校保送生的专业为英语。

(二)其他类型保送生可选择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临床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经济学(医药方向)、药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环境科学(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等专业;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参考所报志愿确定专业。

五、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纪监室电话:025-83271570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83245186(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 邮编:210009

八、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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