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建有研究生(论坛) 院的56所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潜质、特长突出的拔尖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开展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招收保送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决策2011年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保送生10名,自主选拔生200名。 三、报名条件 1.保送生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7)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备注:①以上各项均须提交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②如果教育部有新规定,按教育部新文件执行。 2.自主选拔生 凡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1)凡符合以上保送生条件之一者。 (2)在其他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者。 (3)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分列年级文、理科前10%者。 备注:以上条件均须提交相关的证书或足够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dp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保送生或自主选拔生申请表中信息。 2.中学推荐:考生所在中学须按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1年保送生申请表》(以下简称《保送生申请表》)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1年自主选拔生申请表》(以下简称《自主生申请表》)项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3.材料邮寄:考生所在中学将《保送生申请表》、《自主生申请表》、证书和证明材料,以A4纸分别装订成册,连同《保送、自主选拔考生中学推荐排名汇总表》一并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选拔生申请材料”或“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66555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学校青岛校区参加测试,测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保送生和自主选拔生均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论坛),共180分钟。笔试结束后,学校将从笔试成绩优异者中选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3.资格认定: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将入选考生数据库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n),并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录取办法 1.保送生:入选的保送生可不参加高考,但必须参加所在地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高考体检合格。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自主选拔生: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平行志愿,且录取专业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入选考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如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可享受提档分数线下30分及其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录取专业将参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填报志愿、特长进行安排。 七、监督机制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下,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考生中学表现和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获得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 2.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其所在中学推荐学生的资格。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30日 2.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公示时间:2011年1月10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2月26日(周六) 5.笔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周日) 6.面试考生名单公示时间:2011年3月12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7.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3月25日(周五) 8.面试时间:2011年3月26日(周六) 2011年3月27日(周日) 9.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时间:2011年4月11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爱民 黄保 联系电话:0532-86981890 86981305 0546-8392482 8392481 传 真:0532-86981305 监督电话:0546-8391136,0532-869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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