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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堂:为北大选才看“孝顺”叫好2011-10-28 10:18: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北大公布2012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参与学校及实施细则,和以往相比,今年对推荐生添加了四条否决条件:“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言堂:为北大选才看“孝顺”叫好

北大公布2012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参与学校及实施细则,和以往相比,今年对推荐生添加了四条否决条件:“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据说第一条引起很大争议,我认为最不应该争议的就是这一条。

  其实孝敬父母是人类本性,并非儒家专利,儒家重孝道,不过是尊重人性的体现而已。在将祖先崇拜当成禁忌的基督教社会里,孝敬父母一样普遍存在。没有哪个正常社会把父不慈子不孝当成榜样加以吹捧,那种未成年人举报父母反革命的情况是例外中的例外。

  至于说孝敬父母的标准,当然是以父母的主观感受为准,随着时代变化,具体表现有很大不同,不要动不动就拿汉代“举孝廉”说事。汉代“举孝廉”衍生出来的种种极端怪事和现在美国国情有相似之处,那只是民众道德理想投射在政府官员身上的表现,而非对普通国民的约束。美国普通人几乎人人有情人,政客却不敢公开有。汉代人推崇孝敬父母,美国人推崇夫妻忠诚,就这点区别,两者都是人类理想,说不上今天的美国道德高标比汉代更合理、更优越。

  再说大学生多半超过18岁,业已成年,父母已经没有供养孩子的法律责任。假如孩子不孝敬父母,理论上父母可以不给孩子缴学费。假如校长推荐该学生,而父母不愿再替孩子缴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岂不是浪费推荐生名额?所以即便从功利角度看,北大加上孝敬父母的条件也是有道理的。反正是小概率事件,加不加这条影响不大,加上去表个态也不错,我看挺好。

  倒是后面三条,粗看没问题,因为见多不怪,认真分析起来问题大得不得了。什么叫不关心他人?小偷惦记别人的荷包算不算关心?模糊概念嘛。况且为保护隐私起见,我还特别厌恶别人的关心。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关心,“居委会老大妈”一向是被讽刺对象。现在烦人的老大妈少了,今后别因为北大推荐条件而多了许多探头探脑的中学生。

  “从未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也扯淡。公益活动和商业活动一样,都有专业门槛,需经一定程度培训才能上岗,所以要有组织化之必要。而今社会公益组织尚未放开登记,就要求中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公益活动是不是太超前?如果把团组织活动也算公益活动,拜托用词不要太赶时髦,空令气氛紧张。

  “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就不说了,乔布斯当年读高中的时候就做了爸爸,违纪违得离谱。乔布斯还提起裤子不认账,直到很多年后才与私生女相认,算不良诚信记录吧,反正乔布斯报考北京大学是没戏了。越调皮的小孩,创造力可能越强,北京大学不给年轻人改过的机会,年轻人更不会给北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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