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综)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学大纲》,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制定以下考试内容。 一、生物 (一)能力要求 1.理解能力 (1)能把握所学知识的要点和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2)能用文字、图表、图解等形式阐述生物学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等。 (3)能运用所学知识,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作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2.实验与探究能力 (1)能独立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见下表)所列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并能将这些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进行综合的运用。 (2)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 (3)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确认变量、作出假设和预期、设计可行的研究方案、处理和解释数据、根据数据作出合理的判断等。 (4)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作出恰当的评价和修改。 3.获取信息的能力 (1)会鉴别、选择试题给出的相关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 (2)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意义的生物学新进展。 4.综合运用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生物学问题。 (二)考试范围 生物知识内容表 一、生命的物质基础
二、细胞——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
三、生物的新陈代谢
四、生物的生殖与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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