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5-12 16:12:00 阅读 次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上海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上海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2011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体育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 杨浦区 清源环路 650 号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体育类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身高要求:男子1.70米及以上,女子1.60米及以上。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4,色盲、色弱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报考与录取。 |
九、录取规则 |
1.艺术类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经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体育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3.一般专业:达到各省市本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上海地区英语口试成绩不得低于C级(不含C-级)】。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体育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体育学院 本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本科招生办公室:021-51253145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监察处:021-51253040 |
十四、网址 |
http://www.sus.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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