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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出台 20日前交申请2011-5-18 15:54: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南平市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出台 20日前交申请

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两类考生享受加5分的照顾

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两类考生享受加10分的照顾

福建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报考部分专业享受加10分的照顾

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如果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最高一项分值。”工作人员表示,考生可在学校领取《福建省普通级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考生属于何种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在表格填写并提供证明,由高招办指定专人核收。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16日—20日提交申报表格,其他考生于5月20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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