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多
高中物理教学大纲改革2012-11-30 8:46: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高中物理教学大纲改革
1978年,在拨乱反正、大力加强基础科学的研究与教学的大背景下,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物理教学大纲》。这个大纲对知识学习的要求比现行大纲的要求要高。例如,欧姆表、惠斯通电桥、电源的输出功率、含反电动势的电路,都在要求之列。
  
  1983年又颁布了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的教学纲要,把教学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与之对应,出现了“甲种本”“乙种本”两个版本教材。在教学实践中,出现了盲目追求高要求的倾向。在这之后,由于高考命题以“乙种本”为标准,多数学校以高考为目的进行教学,出现了过早划分文理科的现象,许多学生只学过力学之后就停止了物理课的学习。
  
  1990年为了改变许多学生不能学到“较完全的物理知识”的现象,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教学大纲,规定高一、高二两年全体学生学习“必修物理课”,高三年级中,报考理工科大学的学生学习“选修物理课”。这个办法在实施上有些困难,因为许多内容,例如圆周运动,在高一物理课中只能学角速度、线速度,而向心力等内容则要到高三再学。教师说这种情况是:话到嘴边留半句。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多数学校都是把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打通”学习的。
  
  1997年,原国家教委在山西、江西、天津两省一市开始试验新课程计划,1999年在进行修订之后,这个课程计划及各科教学大纲的“试验修订本”扩大到10个省市试用,2001年扩大到25个省市,成为我国当前高中课程的主流结构。
  
  在这个计划中,物理课由“二一分段”改为“两类物理课”,开始出现“分类型”“选择性”的思想。学生可以选择学习I类物理课和II类物理课。I类物理课是全体学生都要达到的标准,是高中毕业会考的依据,II类物理课是较高要求的物理课,是理工科大学入学考试的依据。
  
  由于学生入学时对自己的能力倾向不完全了解,也难以决定将来是否报考理工科大学,所以,两类物理课在高一的学习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同时由于学习II类物理课的学生要按I类物理课进行会考,II类物理课的内容完全覆盖I类物理课。
相关资源:

网友评论

    现在有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欢迎留言!个性设置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网站最近动态
    高考资源网(www.ks5u.com),您身边的高考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