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选拔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4年根据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需要,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要求,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含保送生,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有星光计划、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 星光计划:为我校经管法类、数理技术类、生化环境类和文史类等四类专业择优选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的优秀学生。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兼招文理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的优秀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根据我校要求自主申请三项自主招生计划之一: 1)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学生(按保送生录取的限报英语、日语、俄语专业)。 2)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等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科技创新,及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以及获得其他突出成绩(含校长特别推荐或专家推荐)。 2. 具有其他特殊条件 1)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限报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 2)按我校要求经中学推荐的学生限报确定的自主招生计划。 3)综合素质高,且有培养潜质,综合排名在年级前10%者,可报考引领计划。 4)对天文或哲学学科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可报考攀登计划。 三、 申请方式 考生自荐、具有推荐名额的中学推荐、或校长实名推荐。
四、 考核方式 1. 按我校要求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 2. 其他自主招生(含保送生)考生: 1)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在联考中报考我校的志愿顺序和申请条件通过初审的自荐考生,以及联考中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中学推荐考生,须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招生联考,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理工类考生),或语文、数学(文史类考生)。联考合格者,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 2)攀登计划:学校初审合格后,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数学、物理(天文学专业)或语文、数学(哲学专业)文化课初试,以及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复试。 五、 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不含体质测试成绩)等,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其中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5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30%;星光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7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10%;校长实名推荐综合成绩构成中,多项能力占40%,专家面试占60%。除引领计划外,合格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攀登计划各专业计划发放合格资格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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