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树人计划”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报名材料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4年1月10日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申请考生请及时登陆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查看本人初审结果及复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测试时间为1天,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数学、语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 3、资格确定:按照复试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获得“树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得入选资格。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树人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本简章中规定的且我校在考生生源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选择填报,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六、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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