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我校将分专业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登录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2、考核测试: (1)笔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笔试科目: 文科: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笔试时间: 2014年3月1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确定笔试合格的考生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各专业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宁缺毋滥。考核测试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通过考核测试的考生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级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 六、录取办法 候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且体检合格,予以录取。 七、监督和制约机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八、其他(见相关说明) 九、本简章由正文及附件组成,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 附: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将生成《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查验后加盖公章。 3、本人申请材料按简章中所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如无特殊情况,勿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材料邮寄信息如下,请自行估算寄达时间,以免错过材料接收截止期限。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对候选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6、“高考投档成绩”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 7、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即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须在该批次填报;未单设批次的,若为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非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填报。 8、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申报推荐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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