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14年我校继续在高考招生中预留少量计划,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别 分为普通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可以单独填报其中一类,也可按“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的方式填报。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培养管理模式和收费均与普通类专业不同,录取入该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到其他专业。 二、 招生计划及范围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75名)。 (一)普通类 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招生。 (二)中外合作办学类 全部为理工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招生。 三、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方可报名。 (一)普通类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普通类共分为十个专业类别,有如下四种情况: I工学一组:对通信信息类、土木与环境类、机械类、电气类等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具备专业培养潜质和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理工类考生; II工学二组:对计算机与软件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建筑与规划类等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具备专业培养潜质和扎实的数学基础,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理工类考生; III理学组:对理学类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数学、物理或者化学成绩突出,有钻研精神的理工类考生。其中笔试特别突出、面试合格的考生,将认定理科试验班类或理科试验班(基础学科试点班)专业; IV文法组:对语言与传播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具备专业培养潜质,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的考生,理工类和文史类均可。 (二)中外合作办学类 中外合作办学类为一个单独的专业类别,要求考生有出国学习意愿和必要的经济基础,具有良好的英语应用能力,对我校纳米材料与技术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专业培养潜质。 各专业类别的具体选拔标准和简介可查看本简章的附件2。 四、 报名及初审 学生须自愿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推荐,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 学生须于2014年1月3日12:00前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学生应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的类别和专业意向,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申请报告》(正文内容1500-3000字,书写规范见附件5)。 我校设立报名评审组负责网上报名过程中的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没能说明学生符合报名条件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 对积极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已确认参加我校2014年校荐并有公开的推荐办法的生源基地中学,我校最迟在12月20日下达校荐名额和推荐要求,校荐仅限有本校学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生源基地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首先应与中学联系申请推荐,取得校荐名额及验证码后进行网上报名;没有取得校荐名额的学生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对于来自教育不发达的县级及以下农村地区中学,艰苦朴素、坚韧不拔、成绩优秀的农村户籍学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特长”极其突出的学生报名,根据往届高考成绩择优进入初审。 2、邮寄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书面材料说明及表格”,到中学完成中学推荐手续,按要求准备全部书面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取得生源基地中学校荐名额的学生,所有书面材料交所在中学汇总后统一邮寄。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招生办公室在2014年1月6日12:00前已经查收,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3、材料评审 我校专家评审组对学生的报名资料进行评审,评审以材料所体现的学生学科特长为主,兼顾学习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初审过程中将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并根据所申报专业类别和所在省区报名情况进行排队择优。考生的报名完成情况、材料评审情况共同形成“初审评价”,“初审评价”为优良的考生将获得考试资格。 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类别。根据学生所报专业类别次序进行初审,如学生选择的两个专业类别全部为普通类专业,当“专业类别1”通过初审时,将不再进行“专业类别2”的初审。选择“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的,将分别参加初审。 按要求完成报名,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2014年高考保送资格的学生,将直接获得考试资格。 五、 选拔程序 1、考试确认 学生可于2014年1月下旬在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安排其他方式的通知。 通过初审的学生可在网上查看考试通知并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通过初审的专业类别。根据考试通知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的学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如果学生同时通过了普通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初审,须确认是否参加两场考试。 2、考试 通过初审的学生须在2014年2月21日至22日到我校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安排在2月22日上午。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没有复习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如下表:
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的面试是基于报名材料对考生的进一步全面考核,根据专业培养要求不同,面试包括考生自我能力展示、专家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面试结果记为“面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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