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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014-1-9 8:59: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4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084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1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210人。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大学培养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模范公民的目标,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接受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免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者”一等奖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等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苏州大学东吴杯全国中学生辩论邀请赛、北京大学中学生国家辩论邀请赛、精英杯亚洲中学华语辩论公开赛半决赛、决赛、全程最佳辩手以及进入以上三项赛事决赛的辩手;

  5、具有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者。

  (二)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有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公开发表专著、论文等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者;

  5、各省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规范化学校)具有其他创新潜质、特长的少量优秀学生。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报考相对应的学院(部)专业,具体学院(部)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部)

专业、大类

高考科类

笔试科目

优录政策类型及说明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基地)

文科

语文

享受优录政策1。

凤凰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类

文理兼招

语文

享受优录政策2。

社会学院

历史学(师范)

文科

享受优录政策1。

社会学

文科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哲学

文科

享受优录政策1。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教育学院

教育学(师范)

文理兼招

享受优录政策1。

教育技术学(师范)

理科

应用心理学

理科

东吴商学院

经济学

文理兼招

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2。

王健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招

语文

享受优录政策2。

知识产权

文理兼招

语文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理兼招

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2。

朝鲜语

文理兼招

英语

俄语(五年制)

文理兼招

英语

法语(五年制)

文理
兼招

英语

德语

文理兼招

英语

西班牙语

文理兼招

英语

英语(师范)

文理兼招

英语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建筑学

文理兼招

数学

1.需有一定美术基础。

2.享受优录政策2。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

理科

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能源学院

物理学

理科

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理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理科

物理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化学类

理科

化学

1.享受优录政策1。

2.江苏省考生需选测化学。

材料类

理科

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理科

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2。

软件工程

理科

数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数学

物联网工程

理科

数学

电子信息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物理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理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理

信息工程

理科

物理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类

理科

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物理

工业工程

理科

物理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纺织类

理科

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1。

医学部

临床医学(五年制)

理科

化学

1.享受优录政策2。

2.江苏考生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理科

生物

1.享受优录政策1。


2.江苏考生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放射医学(五年制)

理科

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2。

医学部药学院

药学

理科

化学

1.享受优录政策1。

2.江苏考生需选测化学。

  注:

  1、新闻传播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汉语言文学(基地)、历史学(师范)、哲学三个专业的考生在录取后可直接选择进入我校“卓越人文学者培养计划”——唐文治书院学习。

  3、招生专业具体名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名办法

  申请考生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在“网上报名”栏,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填写报名信息,打印《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申请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 所在中学校长签名的《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与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一致);

  ② 《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高中成绩单》;

  ③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④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撰写;

  ⑥ 《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表》(仅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需提供)。

  所有材料使用A4复印纸,申请材料①、⑥要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②、③要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的公章。请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以免遗失。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我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意见,请注意查询。

  六、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并结合所报考学院(部)专业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日期内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具体详见《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说明》。

  3、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笔试

  报考有笔试要求的考生,应于规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笔试。根据各学院(部)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分别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5、面试

  具备面试资格的所有考生于规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到我校办理面试报到手续。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放弃参与后续认定工作资格处理。

  6、入选资格认定

  本着“宁缺毋滥、分学院按分认定”的原则,入选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年度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0%以内,按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后的成绩(免予笔试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初步认定入选资格以及可报考的相应专业(大类)。

  7、入选名单公示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根据国家和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报考学院(部)所列专业、大类中选择。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2、优录政策

  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考生录取时方可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控制线以上,我校将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非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控制线以上及我校投档线下15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同科类控制线以上者,高考成绩加15分参与专业安排。

  3、相关说明

  ①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投档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即1:1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③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新生录取期间一律不更改录取专业。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4年1月18日24时止。请将申请材料于2014年1月19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2、初审公告:1月25日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3、缴纳考试费:通过初审者须在1月26日至2月10日17时前完成网上缴费(60元/人),确认参加测试。

  4、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可自2月15日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5、报到及笔试:考生于2月22日报到,2月23日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告:3月3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

  7、面试:初定3月8、9日(具体另行通知)。

  8、入选公告:3月中下旬公布最终成绩、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监审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3、凡发现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12室),邮编:215021

  十一、其他

  1、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相关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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