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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的文凭能蒙蔽几时2014-11-28 16:17: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哪怕你是小学毕业,短时间内也可以获得本科证书;一年就能取得名校本科学历”,记者以考生身份花费数万元体验了一把“自考神话”,助考机构的“神通”让人触目惊心。

近日,黑龙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表示,涉嫌指使考生作弊的智联经纬教育哈尔滨分公司不具备助考培训资格,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刘勋:扎扎实实地拿到自考文凭者,付出最多的是汗水辛劳,经济成本不到千元,而这些动辄上万元的助学培训费让走捷径者免去汗水辛劳,却丢掉了自学考试的灵魂。试问,弄虚作假的文凭能够蒙蔽几时呢?教师职业道德沦丧的放水者们,不仅妄为人师,也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惩罚。

@刘运喜:维护自考形象,整顿自考秩序,既要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各种舞弊行为,更要对社会上的各种助考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让助考培训机构正本清源。

@纪鹏: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此话寓意育人事业的长期性、细致性和艰巨性。又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期待考场作弊事件早日销声匿迹,个别职能部门的虚假教育早日重返纯净的真教育。

@符向军:考试立法缺位,让打击考试舞弊缺乏有效手段,使得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许多舞弊者往往是单位内部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难以让舞弊者付出得不偿失的法律代价,更难以铲除其背后强大的黑色利益链。因而,应补强法律短板,尽快出台一部统一、权威的国家考试法,并让考试作弊入法上刑。

@刘建国:与力度弱化的处罚手段相比,作弊考生倾向于利益最大化,采取各种小伎俩破坏考试环境,也就成为了一种利于自身的方式选择。因此,有必要为考生作弊行为贴上法律创可贴,进一步完善和补强刑事法律,强化和提升惩罚力度,给作弊行为以致命一击。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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