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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省面向文成等12县定向招生计划2015-05-15 9:03: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新浪教育[微博]讯近日,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文成等12县定向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面向省内12县定向招生,并对招生对象、学校及计划作出详细规定。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继续实行面向文成等12县定向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新浪教育[微博]讯 近日,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文成等12县定向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面向省内12县定向招生,并对招生对象、学校及计划作出详细规定。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继续实行面向文成等12县定向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共12个县(市、区),包括:文成、泰顺、磐安、衢江、常山、开化、龙泉、云和、庆元、遂昌、景宁、松阳。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1.符合当年高考[微博]报名条件;

  2.具有12县(市、区)的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

  三、招生学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微博]、浙江理工大学[微博]、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微博]、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浙江大学[微博]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微博]、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微博]、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微博]等23所院校。

  四、招生计划

  2015年,全省安排400名本科一批定向招生计划,并统筹确定各县(市、区)、各学校的计划。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12个县(市、区)招生。2015年各县(市、区)、各学校定向招生计划见下列两表。

各县(市、区)定向招生计划

县(市、区)

招生计划

文科

理科

合计

文成县

8

40

48

泰顺县

6

41

47

磐安县

5

23

28

衢江区

17

35

52

常山县

6

28

34

开化县

6

27

33

云和县

6

7

13

龙泉市

11

28

39

庆元县

10

18

28

景宁县

4

11

15

遂昌县

7

24

31

松阳县

10

22

32

合计

96

304

400

各学校定向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计划

文科

理科

合计

浙江工业大学

4

11

15

浙江师范大学

6

21

27

宁波大学

6

19

2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6

19

25

浙江工商大学

8

24

32

浙江理工大学

7

23

30

温州医科大学

8

24

32

浙江海洋学院

2

6

8

浙江农林大学

5

15

20

浙江中医药大学

7

24

31

中国计量学院

3

12

15

浙江万里学院

2

6

8

浙江科技学院

3

8

11

浙江财经大学

5

15

20

嘉兴学院

2

5

7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

6

8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

6

8

杭州师范大学

7

23

30

湖州师范学院

2

8

10

绍兴文理学院

2

8

10

温州大学

4

11

15

浙江外国语学院

2

8

10

浙江传媒学院

1

2

3

合计

96

304

400

  学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1.志愿设置与填报

  定向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各学校所有本科第一批专业均允许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专业和一个院校。每个考生可填报30个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专业、院校的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填报时间与本科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根据各县分科类定向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专业+学校)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投档比例为1:1。当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仍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另一科类(文科或理科)录取;另一科类生源仍不足的,转入学校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录取人数不超过该县定向招生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面向文成等12个县(市、区)定向招生试点,是贯彻教育部有关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杜绝假冒现象。要加强宣传,将定向招生政策周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积极营造实施定向招生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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