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院校分类
普通高校的分类是招生录取中批次划分的参考依据之一,也是考生填报志愿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1)按办学层次划分:可分为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等。 (2)按办学体制划分:可分为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新体制独立学院)。 (4)按隶属关系划分:可分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其它部门所属高校、省(区、市)所属高校以及行业所属高校等。 (5)按办学水平划分:可分为“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等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和一般大学。 二、211高校和985高校 (1)“211工程”高校:按照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目前全国有112所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院校。 (2)“985工程”高校:教育部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教育部自1999年起分别与部分省、市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将39所国内一流的知名高校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名单,由国家、地方以及相关部委共同出资建设。 三、公办大学、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列入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独立学院都必须是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 (1)公办大学:由国家举办的学校。 (2)民办高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高等学校。 (3)独立学院: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属民办性质。 【注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的待遇是一样的,但一般学费高于公办学校。 四、高考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一般是指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含政法类院校的公安类专业)、体育院校(含综合性大学的体育专业)、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免费师范生,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等部分院校。有的省在提前本科批次后接着设提前专科批次。 本科第一批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所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二批次:一般为省属的非重点本科院校。 本科第三批次: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等。 专科第一批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专科院校以及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 专科第二批次: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专科(高职)院校等。 批次划分由省级招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规定,考生可查阅本省的招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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