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一)非艺术类专业:
1.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 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 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对于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
6.报考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二)艺术类专业:
1.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以及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要求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300分(含300分)以上。
2.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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