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江西高考替考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记者是否有真的有必要全程参与替考到交卷?记者是否涉嫌违法?”等争议。 另据媒体:今天,南都表示,自己的暗访记者正在高考考场替考。 首先,必须提前声明,羊脂球立场坚定,反对、反感任何高考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为南都监督高考替考的目的和结果叫好。 可是,任何美好目的和结果预期下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手段,羊脂球都举双手反对。 为什么这么说? 南都记者在文章里面声称已经报过警了。但请注意,南都记者只是记者,并非警察。你报警,警察来现场抓人,你不是警察的卧底,你只是一个媒体记者,警察对你卧底之前的一切策划和举动都没有知晓,那么请问警察该不该抓你? 也就是说,是不是只要警察接到报警,到任何犯罪现场抓人,只要当事人说:“我是卧底记者。”就可以躲过警察的抓捕呢? 比如我们常见有报道称,反黄行动中,警察在多个涉黄场所抓捕嫖客,很多人都声称自己是某电视台记者,正在卧底暗访。 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只要身上有记者证的人,都可以公然做各种违法犯罪的事情?只要被抓时掏出记者证件,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自己正在暗访呢? 如果是这样,那新闻记者证真可谓天下第一大“免死金牌”和“丹书铁劵”。 可是,在法治中国,我们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吗? 本文不反对以暗访的方式进行采访调查,毕竟,探索真相是媒体的第一要义,而很多真相都非常具有隐秘性,此时采取暗访手段无可厚非。 可是,南都记者在暗访时缺乏新闻专业主义素养,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不该为了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而迈出那最后一步——抵达犯罪现场,“体验”犯罪活动。 实际上,南都的调查到了最后一步之前(入考场替考),已经拿到了准考证等扎实的证据,估计以南都记者的暗访经验,与替考组织各色人等的录音也早就有了,根据南都发布的文章来看,记者还拿到了替考组织上下线人员在集合点集合的照片,也有了入驻酒店的信息。 也就是说,南都记者早已证据充分,可以在入考场前报警,如果还担心证据不足,也可在此之前报案,请警察随时准备现场“捉赃”确认。 当然,南都也有顾虑,提前报案必然惊动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会否掩饰或“低调”处理此事? 那么,不妨替考发生的时刻,再报警并跟着警察去现场报道,同时公开发出有关报道,并提前联系好电视台合作,现场到警局报案并随办案人员查办。 记者有调查权,但调查权不以以身试法和亲身犯法为前提。 如果没进考场,南都记者将赢得掌声;进了考场,南都记者难免受到争议乃至触犯法律。 大江网 记者卧底高考替考组织 6月7日,高考第一天。据南都微信平台发布,该媒体记者卧底高考替考组织,7日上午,包括南都记者在内多名“枪手”正在南昌参加考试。他们均持有具有本人 照片的身份证准考证,这些信息已存于江西考试院系统。对记者卧底一事,有人叫好,有人拍砖,你怎么看? 本文转自:中国台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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