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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2015-06-29 17:26: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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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填报不明白的看这里看这里!

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微博]

  第二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4.各专业的办学地点: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我校兴顺校区;

  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以及高职专科所有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辽阳校区;

  ③除本条第①②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办学地点:

  A下列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中央校区:法学、知识产权、广告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英语、日语、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材料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机械类、工业工程、物流工程、工业设计;

  B除本条第①、②条以及第③条A项所列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第一年办学地点在我校兴顺校区,第二、三、四年办学地点在我校中央校区。

  ④以下专业(与沈阳校区专业名称相同)在辽阳校区办学,具体的办学地点请详细参阅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请考生在填报志愿中注意区分办学地点:

  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工程管理。

  办学地点以录取通知书确定的地点为准。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为3-7年。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8.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8.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6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61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9234万元,图书202.8万册。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依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状况,结合本校的就业情况按需分配;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为本科计划总人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10%以内,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批次投档前投放。

  第九条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经济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商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这些专业学习英语课程,请考生慎重报考。

  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学习英语或日语课程,请考生慎重报考。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说明 表1专业设置说明 表1
专业设置说明 表2专业设置说明 表2
专业设置说明 表3专业设置说明 表3
专业设置说明 表4专业设置说明 表4
专业设置说明 表5专业设置说明 表5

  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2015年实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为:1、机械类。入学第四学期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车辆工程二个专业。2、材料类。入学第四学期分流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四个专业。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学生前两年在沈阳工业大学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在格里菲斯大学学习阶段成绩全部合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格里菲斯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沈阳工业大学在审核学生的格里菲斯大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后,为学生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第十三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1.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英语、日语;

  2.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200元/年:

  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法学、知识产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沈阳校区办学)、功能材料、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车辆工程、物流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3.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

  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3800元/年: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辽阳校区办学);

  5.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应用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6.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煤化工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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