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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结构创新招术之33--欲擒故纵法
军事上用兵有“欲擒故纵”之计,即当敌人锐气尚盛时,我故意避战示弱,骄纵敌志,使其懈怠,丧失警惕,而后乘机擒之。“擒”,捉拿的意思,可以看成矛盾的收结,解决。而“纵”是
放开,为了解决矛盾,不能回避矛盾,先得分析,揭示矛盾,等矛盾暴露到一定地步,再顺势擒拿。由此看来“纵”是一种手段,而“擒”是一种目的,放纵是为了更好擒捉,放纵是在擒拿这一目的支配下进行的,是充分掌握了解决矛盾主动权的,所以叫“欲擒故纵”。
在论辩性的文章中常用此法来反驳错误观点。它一般先让对方把话说完,然后,抓住对方要害,驳倒他,这放开是为了最后驳倒。如有人说:“评弹是靡靡之音,听了要死人的。”我们可以这样反驳:“按他的说法,如果前线打仗,就不必派军队去作战,也不用飞机、坦克和导弹,只需派一个评弹团就行了。几首曲子一唱,敌人‘闻曲披靡’,一个个自动倒下去,岂不痛快?”既是歪理,其逻辑必然是荒谬的,我们先让它自我暴露,再接歪理推下去,必然会得出荒谬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