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06—2007学年度山东省聊城市第一学期高三年级期末统考
语 文 试 题
本试题分为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两部分.共150分.
第Ⅰ卷(选择题,共36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填写在
答题卡和试题卷规定的位置上。
2.第I卷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
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答案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3.第Ⅱ卷必须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卷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
的益,不能写在试题卷上;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
准使用涂改液、胶带条、修正带和其他笔。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4.第Ⅱ卷第六题为选作题,考生须从所给的(一)(二)两个不同的阅读文本中任选一
个文本作答,把所选文体的序号写在答题卷规定的位置,不能全选。